各学院(部):
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与交流的机会,请各学院(部)通知本单位2007年1月1日之后进校的教师、系(教学中心)主任参加,参加人员要求签到,并作为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记录备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教务处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2-09-03浏览次数:392
各学院(部):
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与交流的机会,请各学院(部)通知本单位2007年1月1日之后进校的教师、系(教学中心)主任参加,参加人员要求签到,并作为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记录备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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