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和学生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
质量工程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1〕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以及学生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各类样表参见附件),要求参加调查的教师及学生均不少于20人。调查结束后,请填写教师及学生满意度调查统计表,并于
附件:
1、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3、质量工程满意度调查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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