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附件1)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教育部平台上2011年录取数据下发到学院,请学院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对本学院的新生录取数据,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自2011年起,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时间提前到9月底,请各学院于9月27日(星期二)之前将《南京邮电大学2011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更改汇总表》(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附件4)交至教务管理科。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上报学校的数据做到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错报、漏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11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