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07级国防生和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部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至本学期第九周开始。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需要对部分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进行预审查(以下简称资格预审查)。为做好资格预审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请相关学院按照时间进度完成资格预审查工作,并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教务处审核后将及时公布资格预审查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预审查内容
历年取得的必修课与限制性选修课累计学分(资格预审查阶段暂默认学生已获得培养计划中规定第7学期开设的、学生已选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学分)与所在年级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完成的总学分差距小于等于16学分者,可以申请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本次未通过资格预审查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初,如符合条件后,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学校将于下学期初对通过本次资格预审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时间进度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 | 学院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对照专业培养计划严格进行资格预审查 | 资格预审查阶段暂默认学生已获得培养计划中规定第7学期开设的、学生已选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学分。 |
| 学院将预审查通过及未通过学生名单报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 |
-- | 教务处复核,与学院确认最终名单并公布 | 确认的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
三、要求
1.严格按照培养计划要求进行资格预审查。
2.请相关学院将资格预审查结果通知学生核对,要求学生了解自己所欠学分情况并请学生签名确认;特别是不及格学分大于16的学生,务必请学生签名确认。
3.请以学院为单位将资格预审查结果的学生名单分别汇总(A.不及格学分小于等于16学分本学期可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B.不及格学分大于16学分本学期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务处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