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证教学的公平性,现决定对2010年3月份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而编级、本学期已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的条件、并提出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学生组织一次清欠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清欠考试的学生范围
2010年3月份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而编级、本学期已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的条件、并提出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学生。延期毕业的学生因为已经参加过一次清欠考试,此次不得参加,必须通过重修取得相应学分。
二、清欠考试课程范围
学生申请清欠考试的课程必须是该学生已经修过,但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
三、清欠考试的成绩记载办法
清欠考试成绩只记载及格或不及格,及格课程的绩点系数记为1,不及格课程的绩点系数记为0。
学生申请参加清欠考试及格的课程,则自动取消该课程本学期的重修资格;若学生仍需参加重修考试以提高学分绩点(仅限本学期已网上报名者),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考试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清欠考试的申请办法、时间安排及考试要求
(一)清欠考试的申请办法
本次申请清欠考试实行到学院现场报名的方式,凡是申请清欠考试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学院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后方可予以办理,请各学院于
如对不及格课程有疑义,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
(二)清欠考试的辅导与答疑
课程所在学院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安排辅导课或答疑,于
(三)清欠考试的时间安排
学生报名结束后,学生从
根据毕业班学生的具体情况,清欠考试决定11月下旬安排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表为准。
(四)清欠考试的考试要求
1.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证件若有遗失,请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
2.考试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1:可申请清欠考试学生名单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