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0)14号
关于组织我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第一批)
选题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做好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第一批)选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教师主编出版的教材,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教材主编申请修订,院(部)推荐,学校审批,列为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
1、“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2、国家级精品教材;
3、省级精品教材(含立项建设精品教材);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教材主编申请、院(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列为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
1、我校教师“十一五”期间主编出版教材,申请修订的;
2、已获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教材;
3、获国家级、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需要建设的教材;
4、能体现我校学科专业特色的教材或系列教材;
5、反应重要主干专业课程教改成果而编写的教材;
6、交叉学科、新兴学科急需的教材;
7、为某一教学环节(如实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而新编写的反映不同需求、不同风格、不同特色的教材或系列教材;
8、其他新编的优秀教材。
三、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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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十二五 规划教材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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