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在2010年秋季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初审,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做好落实安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9月10日之前,上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书面申请。
2、9月17日之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课题、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地点、类型、类别等有关信息,即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3、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2009年11月印发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010届秋季毕业设计(论文)于9月20日起至12月24日止,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实践教学科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