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学位会初步定于7月13日召开。为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于7月9日之前将需要提请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类别 | 材料内容 |
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但高于1.7(含1.7),且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为优秀; 高水平运动员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但高于1.4(含1.4),且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为优秀; 国防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7(含1.7)但高于1.6(含1.6), 且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为优秀; | ①《本科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 |
在校期间曾有一次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分,但处分后经学校组织评议在各方面有明显改进者; | ①《本科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
其他特殊情况 | ①《本科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②详细信息或证明材料 |
没有需要提请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材料的学院,请在《提请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生情况汇总表》上注明:无。
联系人:贺超凯 联系电话:85866256
附件2:本科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