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因课程考核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参加补学换证考试,每门课程补学考核仅限一次。学校决定在
因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申请结业的学生,务必于
报名参加补学换证考试的学生于
逾期不再单独安排补学换证考试。
教务处 教务管理科、考试中心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7-05浏览次数:483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因课程考核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参加补学换证考试,每门课程补学考核仅限一次。学校决定在
因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申请结业的学生,务必于
报名参加补学换证考试的学生于
逾期不再单独安排补学换证考试。
教务处 教务管理科、考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