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次2006级学生学分绩点由学院进行第一次统计。请于
绩点计算办法请见《学分绩点计算说明书》。
关于本次绩点计算的说明:
1.本次绩点计算不包括自主个性化学分。自主个性化学分会于6月10日学分统计截止后由教务处补充计入绩点;
2.本学期有重修重考课程的学生,截止至5月31日已经提交成绩的课程成绩本次绩点计算在内。5月31日后提交成绩的课程由教务处根据成绩提交时间分批重新计算相关学生的学分绩点;
3.学院计算结果暂不公布给学生。学院统计好后先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自主个性化学分补充计入后统一公布给学生校对并接受学生复核。
(以上说明无需学院在绩点计算时进行任何整理工作,学院计算绩点仅需按照《学分绩点计算说明书》中的步骤操作即可。)
由于毕业班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紧凑,各个环节相互衔接,请各学院务必及时将统计结果上报至教务处。
附件2:学分绩点计算说明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