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考虑到2010届毕业班学生的具体情况,经教学例会讨论通过,决定安排一次清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清欠考试的学生范围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清欠考试;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的学生不得参加,必须通过重修、补考等方式取得相应学分。
二、清欠考试课程范围及考核方式
学生申请清欠考试的课程必须是该学生已修过但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理论课一般采取闭卷卷面考核方式,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或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等应采取学生操作实践与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由开课学院规定,经教务处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三、清欠考试的成绩记载办法
清欠考试成绩只记载及格或不及格,及格课程绩点系数为1,不及格课程绩点系数为0。
学生申请参加清欠考试的课程及格后,则自动取消该课程本学期的重修、重考资格;若学生仍需参加重修、重考考试以提高学分绩点(仅限本学期已网上报名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考试申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四、清欠考试的报名办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1. 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申请参加清欠考试的学生须到教务处网站的“考试报名”中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 相关注意事项
网站上列出的不及格必修课、限选课是学生可以选择报名的课程。特别提醒:如有相同的课程名,不同课程号的几条记录,请对照培养计划选择对应的课程号报名。
如对不及格课程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
五、清欠考试报名同时核对所欠学分
为使毕业班学生能清楚了解所欠学分情况,提高清欠考试报名的准确性,也为学生清晰了解自身与毕业学分要求的差距,明确所欠课程情况,为顺利按期毕业打下良好基础,现将按照2006级培养计划要求学生所欠的必修课列表以及核对的学生所欠学分情况发给学院(详见附件一:按照2006培养计划要求前七学期学生所欠必修课程列表,附件二:必修课+限选课学分审核情况汇总表),请选择本学院学生的数据,打印,组织学生核对。如有疑问,请先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审核,确定有疑义者,由学院在备注中标明,统一交至教务处复审。如有遗漏的,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六、清欠考试辅导答疑与考试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开课单位适当安排辅导答疑;清欠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