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七次教学工作例会会议信息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2-06-05浏览次数:306

2012531下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本学期第七次教学工作例会。教务处处长、强化培养部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陈鹤鸣,教务处副处长唐加山,教务处副处长、工程训练中心主任陈小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强化培养部副调研员方萍,强化培养部副主任黄丽亚,教务处副调研员方小玉,学院(部)分管教学、实验院长(主任)张玲华、刘峰、陆音、成谢锋、钱晨、张伟、章韵、高翔、李兴鳌、许建真、包刚、王俊、刘立、卢子芳、盛大铨、韩树海、赵建红、余武、方宗祥、薛雨平等出席了会议,徐宁、郭前岗、高志强、卢锋、师崇群因公请假。

 

会议主要研究了如下议题:

一、毕业班学生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研讨

1.2008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审核情况通报

唐加山副处长对2008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最新审核结果情况作了说明。根据截止到530日的统计数据,各学院2008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达标率整体增加。目前达标率为100%的仍旧只有外国语学院,达标率最低的为62.50%,全校达标率的平均值为92.39%。唐加山副处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不要因为自主个性化学分没有达到要求而影响2008级学生的毕业,力争在68日前完成自主个性化学分要求。

陈鹤鸣处长强调指出,截止到目前为止,全校共有225名学生会因为自主个性化学分没有达到要求,很有可能会影响毕业,请各学院认真分析每一位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未达标的原因,积极帮助学生,寻求解决方法,在下周一之前将未达标学生情况分析报送到教务管理科。

2. 2012届毕业班学生相关教学管理工作安排讨论

唐加山副处长对2012届毕业班学生相关教学管理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唐加山副处长强调了时间节点:68为自主个性化学分提交的截止日期;68之前完成成绩提交的,620(上午9点之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68之后提交成绩的,620号之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615日前各学院提交毕业设计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名单,提交无法第一批获得双证学生的延期毕业或结业申请表,申请结业的学生,须附家长同意的书面材料;620日上午9以后,分批次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76日前学工处提供学生违纪评议材料、评议结果;7月中旬进行补学换证考试。

陈鹤鸣处长强调,按照2010713日学位会会议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曾有一次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分,但处分后经学校组织评议在各方面有明显改进”进行评议的时间应在受处分半年后进行。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布置

1. 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本学期第13周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进行了抽查。陈小惠副处长对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中期检查整体情况良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具体请见《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2. 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布置

陈小惠副处长对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学院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按《工作规定》中答辩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提前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答辩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会议要求各学院尽早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安排,并于66日前将汇总的答辩安排表报实践教学科。

3. 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布置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要求,陈小惠副处长对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进行了布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申报要求和时间,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教发〔201218号)。

陈鹤鸣处长要求各学院对学生是否完成毕设任务、能否参加毕设答辩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毕设答辩要求,公平公正严把质量关,杜绝走过场。会议要求各学院于615日前先将《2008级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学生名单》、《2008级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学生名单》报教务管理科,《2008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学生名单》报实践教学科,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三、本科教学工程相关工作布置

1. 2012年度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布置

根据《关于2012年度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遴选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20122号)要求,2012年共评选出校级精品视频公开(培育)课(选题)6门。陈鹤鸣处长对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要求以及提交材料要求及相关程序进行了说明,详细内容请见《关于2012年度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发〔201219号)。

2. 相关专业“卓越计划”试点实施工作布置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11年正式启动“卓越计划”工作,“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已成功获批为第二批“卓越计划”专业。20124月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实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软件类)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苏教高〔20129号),我校四个国家“卓越计划”专业列入江苏省“卓越计划”一并支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精神,陈鹤鸣处长对我校相关专业“卓越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布置,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做好相关专业“卓越计划”试点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发〔201220号)。

会议要求各学院将修改完善后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和“卓越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卓越计划”工作计划于611日前提交至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

                                                                   201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