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教学例会会议信息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9-16浏览次数:288

201191下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本学期第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副校长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颜晓红,教务处处长、强化培养部主任陈鹤鸣,强化培养部副主任方萍,教务处副处长唐加山,副调研员方小玉,学院(部)分管教学、实验院长(主任)张玲华、刘峰、黄丽亚、徐宁、钱晨、张伟、章韵、郭前岗、李兴鳌、许建真、包刚、王俊、卢锋、刘立、曹亚东、盛大铨、韩树海、赵建红、余武、方宗祥、薛雨平等出席了会议,陈小惠、张雅芳、郭宇峰、师崇群因公请假。

会议主要研究了如下议题:

一、新学期开学教学情况汇报

各学院教学院长汇报了新学期开学教学情况,全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但也有教学保障不到位的情况影响到正常教学秩序,教务处汇总情况后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尽快妥善解决。

颜晓红副校长补充,从新学期第一堂课的听课情况来看,学生到课率较好,但课堂教学质量究竟如何需待第一周评估中心组织督导集中听课结束后得到总体评价,要求各学院教学院长多深入课堂,重视课堂教学质量。

二、2008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统计相关工作的布置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实施办法》规定,2008级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自主个性化学习分10学分。学生的自主个性化学习分按10学分的标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按成绩等级计算学分绩点系数。唐加山副处长详细布置了2008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统计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08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

陈鹤鸣处长强调,目前2008级学生已进入大学四年级,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及早积极开展2008级学生的自主个性化学分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认定工作流程及时入库登记自主分,及时分析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获得情况,同时提醒学生进行自查。对于未达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学生因无法达到10个自主学分而影响毕业。

三、学籍审核与学业预警工作布置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05号)的规定,学校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处理,每学期进行学业预警工作。唐加山副处长布置了本学期的学籍审核与学业预警工作,详细内容见《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核及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陈鹤鸣处长补充强调,学籍审核工作是一项每学年进行一次的常规工作,特别对编级生审查具有很高的严肃性,须确保做好相关学生的确认工作;编级试读是给编级学生(有特殊的学分要求)端正学习态度,迎头赶上的一次学习机会,各学院教学线和学生线教师需统一认识,共同帮助编级试读的同学积极投入学习,缩短与同年级同学的差距;学业预警工作自2010年施行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希望各学院继续抓好此项工作,使广大学生受益。

四、2011级新生教材发行工作布置

2011级新生即将入学报到,为了做好2011级新生教材发行工作,陈鹤鸣处长布置了2011级新生教材的发行工作,并要求各学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11级新生教材发行工作的通知》。

五、 强化培养部2010级学生选入和退出工作布置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2010级强化班实施方案》(试行)(校教发〔201015号)、《南京邮电大学强化班滚动机制实施细则》(教发〔201134号)等文件精神,2010级强化班面向全校2010级学生增选优秀学生。方萍副主任布置了此次强化班学生选入工作,具体内容见《关于增选2010级强化班学生的通知》。

六、其他

1. 实践环节及实验安排表提交工作。陈鹤鸣处长要求各学院在开学两周内将实践环节及实验安排情况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在开设过程中有调整需及时补报和更改,以便备案核查。

2. 2011秋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在2011年秋季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初审,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做好落实安排工作。

 

最后,颜晓红副校长强调了本学期的重点教学工作和安排。

第一,召开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根据2011年教务处工作要点,2011年上半年积极筹备,下半年召开人才培养工作会议,要求各学院积极准备召开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研讨会议,推进全校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做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成效。

第二,推进专业认证和专业自主调控试点工作。专业认证是是完善学分制和现代大学教育教学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求每一门课程都要对应培养目标落实职责。本学期将通过到各学院深入调研等形式,推进我校的专业认证和专业自主调控试点工作。

第三,筹建工程训练中心(挂靠教务处),积极推进工程教育模块化培养,主要分三个模块开展学生的工程教育,包括自动化、计算机和电工电子等方面。

第四,《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工作。修订工作的原则是“有章可依、处分适当、认定从严、具体到人”,通过修订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工作。

第五,关于学生“二降低,二提高,一出路”的实施意见。学校将尽快出台“二降低,二提高,一出路”的实施办法,请各学院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教学质量就是学校的生命”的认识,引导教师投入精力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工作中来。

第六,教学例会制度。教学例会是良好的教学工作沟通平台,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例会制度,自本学期开始不再设请假制度,凡不能正常到会的人员将在会议信息中进行通报;教学例会上研讨的文件,与会人员均需积极参与讨论,并以文字形式进行反馈。

 

教务处

                                 2011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