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制(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12-08浏览次数:1095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115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制(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使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顺利进行,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校教学例会讨论,制定了《南京邮电大学制(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现予以印发。请各学院(部)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按照原则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使我校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办学特色。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南京邮电大学制(修)订2012级本科

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与特色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资源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

为适应知识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各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四大战略,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及时总结人才培养经验,以“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构建和完善适合我校办学指导思想、具有我校办学特色的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并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遵循高等教育和教学的基本规律,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协调、科学发展为宗旨。

3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反映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校的整体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育人为根本,质量是生命”的办学宗旨,体现“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教育思想,坚持“加强基础、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的教学原则,切实贯彻落实“本科教学工程”等文件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最终目标。

4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体现教育改革和创新精神,积极借鉴和吸取国内外高等学校在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和成功经验,将我校近年来的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系列成果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固化在培养方案中。理工科专业要参照《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指导性规范》,工科专业要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行业补充标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要引入相应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

5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结合学校的办学传统,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可行性,重视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协调。

二、基本原则

1.整体优化原则

培养方案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立足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过程全局,处理好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及各层次间知识的衔接。要根据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多维度地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和整合,完善由通识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教学和自主个性化学习课程组成的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模块化课程体系。要重新审视教学内容,总结和吸收近年来高等教育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学内容强调少、精、新、特,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重视系列课程和课程群的建设,在注意学科系统性的同时,强调综合性,加强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改革教学方法,提倡研究性教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妥善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与相邻学科、课内与课外、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

2.加强基础、增强适应性原则

进一步理顺全校通识基础课程,加强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及基本素质的培养;构建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处理好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整体设计,模块实施,夯实学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强学生的适应性,为增强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创新的原则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和合作精神的重要环节。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率。对应课程设置的各个模块形成基础层、综合层、研究与创新层组成的多层次、立体化、开放式的实践体系,采取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开放性自主设计实验、课外实验及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综合论文训练等多种形式的集中实践环节。继续增加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的比例,注重效率,扩大领域,减少课内学时,加强课外活动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外、校内外的教学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倡基于研究的教学和以探索为本的学习,增加和改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落实实践教学分段培养计划、计算机应用不断线和创新训练不断线,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4产学研合作培养的原则

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抓手,积极寻求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与我校合作培养人才,走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之路,让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按本科人才的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标准,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变校内培养为开放式的校企合作培养。

5.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原则

以文化素质(包括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教育为切入点,把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培养结合起来,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与工程教育的融合,创造对学生有意义的学习经历,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自学能力及分析、综合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使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质量、高素质人才。

6.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因材施教的柔性化原则

根据学生的特点,处理好面向全体学生与考虑特长学生、严格统一要求与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扩大选修课比例和范围,给予学生较大的自主选择空间;推进分层次、分类型的教学,重视优秀生、有个性学生、特长生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探索模块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探索双学位、本硕连读等多学科交叉培养模式,改变“千人一面”的状况。推进与完善学分制,结合主辅修、弹性学制教学管理制度,实现人才培养要求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达到学生个性发展与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

7.保证质量与体现特色相结合的原则

培养方案要体现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同时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结合生源质量、师资水平、办学历史和条件、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毕业生服务面向等实际情况,保证办学质量,发挥办学优势,体现办学特色,为信息运营业、制造业及整个信息产业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对于新专业,要不断加深对专业内涵的理解,进行认真研讨,制订具有我校特色、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

8. 多元化及分类指导的原则

要根据专业特色与优势,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对不同类型和特色的专业实施分类指导,同一个专业亦可根据专业丰富的内涵和办学条件,积极设置不同的专业方向,主要以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参照专业指导性规范中对专业的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的要求。

三、专项计划

(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结合教育部开始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相关专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革试点。以培养行业领军人物和卓越工程师为目标,从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管理模式、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教学模式、专业领域、师资队伍、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总体规划和设计,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强化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培养的人才能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计划

根据学校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将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专业认证有机结合,拟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应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及相关专业补充标准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其它工科专业需参照相关标准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坚持专业规范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同时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特别是优势学科专业要在课程体系、专业方向设置上,紧跟行业发展形势,进一步强化专业优势、突出专业特色。

(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借鉴国内外创新教育的发展的进展与成果,进一步推进强化培养部的工作,完善强化班的培养方案,实施特殊培养、后期分流的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培养理念,培养适应信息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拔尖人才。

(四)大类培养计划

积极推进各学院按大类培养,在低年级打通课程培养,根据研究型、专业型与应用型的培养要求选择不同学时的学科基础课;在高年级根据社会需要和专业特色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将反映学科前沿和学校学科研究特色的知识单元组织到选修课程中,形成专业培养特色,以增加毕业生就业适应性与竞争力。

(五)基地与国际合作交流计划

结合国家、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和各类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基地、国际化合作(联合)培养模式的改革,可设立以机构或个人冠名的基地班或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联合)培养基地班,推进海外合作交流与跨国界的校际学分互认,提高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水平,积极改革和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为优秀生培养提供土壤。在部分有条件的专业试行本硕一体化培养。

()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

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旨在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进一步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促其全面发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主要有辅修专业等,各学院应根据专业以及所面向学生的实际选定辅修专业(方向),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进程的安排上进行深入研讨和认真设计,制定相关专业辅修教学计划,切实提高辅修专业的实施效果。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不低于24学分。

(七)模块化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推进模块化人才培养试点,建立模块化人才培养方案,形成突出信息行业特色的办学理念、现代模块化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创新科学规范的质量保障机制。鼓励在部分专业试行培养综合性、复合型人才,主要在主修专业之外选择12个专业模块;对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多模块的人才培养体制。同时以模块化人才培养理念为指导,打造一支团队协作精神强、教学理念先进、专业技能突出的高水平教学队伍;建立一支组织协调能力强、敢于改革、乐于奉献并具有前瞻性的实践指导和教学管理队伍;培养一批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社会评价高的毕业生

四、基本内容

1.专业基本信息(含专业所属学院、学科门类、专业门类、标准学制、专业代码、授予学位名称)应与教育部新定稿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一致;

2.培养目标;

3.培养规格

对学生专业能力(A)和综合素质(B)方面的基本要求

4.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应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关于主要课程设置的要求,兼顾教育部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专业规范”要求,细致分析培养目标,重新梳理课程体系,使课程体系符合培养目标;

5. 方向及特色;

6.自主个性化学习学分要求;

7.毕业学分要求;

8.培养方案基本框架与学时、学分比例(格式如下表);

 

1  培养方案基本框架学分分布比例

课程模块

学分

其中实验实践教学学分

其中选修学分

基础课程模块

通识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小计及百分比

 

 

 

专业课程模块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小计及百分比

 

 

 

自主个性化学习模块

 

 

 

总学分

 

 

 

学分比例

 

 

 

9.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拓扑图

反映本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以及课程间的先行后续关系;

10. 课程计划与培养规格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针对教学进程计划中的每门课程说明,其对培养规格中所要求的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的贡献,如下表所示: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专业能
力贡献

综合素
质贡献

 

 

 

 

A1;A2

B2;B3

注:A1代表专业培养规格中对学生专业能力的第一项要求;B2代表专业培养规格中对学生综合素质的第二项要求。

11.专业教学进程计划

专业教学进程计划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总体课程安排,是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包括:

1)课程设置安排(含各培养层次的课程类别、课程编号和中、英文名称、学分及学时分配、开课学期、学分要求等);

2)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

(3) 各模块选修课程一览。

五、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课程设置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体现人才培养模式的中心环节。要按照顶层设计的方法,拓宽通识基础,夯实学科基础,精练专业主干,完善实践教学,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一)分模块设置课程

按照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课程分为通识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自主个性化学习五大模块。

1. 通识基础课程模块

通识基础课程是面向全校所有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是全校课程结构中的基础部分。要按照全面素质教育的理念,使学生通过本类课程的学习,掌握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获得学习的方法和能力,养成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培养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能力、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主要包括军事、体育、“思政”、自然科学基础、人文社科综合素质等综合基础类课程,以及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基本技能类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系列课程

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进一步改革思政课教学。教学方式和方法应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积极推广名师大班讲授和小班辅导的教学经验,大力推进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建立教学资料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实践教学,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团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改进和完善考试方法,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表现,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政治理论课课内学分安排10学分,集中实践性环节安排2学分社会实践,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活动安排2学分,总计14学分。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课程教学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要求,针对性地制定系统的学生“品德养成”计划,特别是要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工程伦理教育,形成良好的工程伦理品德。

2)外语课程

加强外语学习不断线,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外语的习惯和兴趣,提高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学生进校的前三个学期,每学期安排3学分英语必修课程,从二年级下半学期开始,开设英语听力,英语口语等选修课程供学生修读。从三年级开始应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课程教学落实双语教学,原则上每学期1门,各专业可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中选择开设两门必修的双语课程,也可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中开设一门必修的双语课程,另外在专业方向课程中开设一门双语课程,但应要求学生必选,并在培养方案中注明“必选”;第7学期应以学生自学形式开设专业英语课程;第8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中安排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从而保证外语训练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不断线。外语专业的学生需修读第二外语课程,鼓励非外语专业学生选修第二外语。

3)计算机基础课程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主要分为计算机文化基础、技术基础、应用基础3个板块,具体由开课学院制订课程方案。计算机文化基础设为目标课程,实行考试免修制度,即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水平和实际需要修课,以通过计算机能力测试或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为基本要求,列入培养方案但不计算学分。要求理工科学生能使用至少一种高级语言和数据库语言,具有编写和调试程序的能力,文科学生必须具有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了解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掌握Windows的使用方法及字表处理的基本知识,在校期间须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4)自然科学基础课程

要求学生能理解并掌握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这些课程对于理工科专业学生来说,必须严格要求,打好基础。对于经、管、文、教类专业学生也应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有助于文理渗透和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自然科学基础课程模块。

5)研究性课程

各专业应开设12门研究性课程。

6)体育课程

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鼓励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在《教学指导纲要》的指导下,积极拓展体育课程专项课教学内容,开设专项课程供学生选择学习,逐步形成2+2+1的课程体系和模式,进一步拓展学校体育课程的时间与空间,挖掘教师和学生的潜能,丰富教学内容,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参加体育的活动积极性。

7人文社科综合素质课程

人文社科综合素质课程包括限选的跨学科课程和任选的公选课,具体课程设置见每学期学校公选课程一览表。所有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课程须修满8学分,其中须选修至少2学分的艺术类课程;理工类学生须选修人文与社科、经济与管理、艺术与军体类课程不少于6学分(含艺术类课程选修学分要求),非理工类学生须选修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课程不少于4学分;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实施细则》。理工科专业需开设“大学语文”、“现代管理科学基础”的二选一限选课。

8)职业发展与创业指导课程

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不仅是就业者,还应该是就业岗位创造者。应注重培养学生创业意识、思维和能力,为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大学生成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专业须在第五学期开设32学时(课内16学时、课外实践16学时)的职业发展与创业指导必修课程,同时鼓励各专业开设形式多样的创业指导课程,以引导大学生按照创业型人才的要求,转变就业观念,自觉调整大学的学习生活,处理好创业与专业学习、创业与创新学习、创业与提升素质的关系,了解创业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今后创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2. 学科基础课程模块

各专业应根据所专业类设置学科基础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理论基础课和学科技术基础课。该模块的课程着眼于为学生构筑宽厚的学科基础和宽广的发展空间,是相关专业类中最基础的课程。学习此类课程有利于学生知识拓宽和学科复合。开课学院可根据培养目标开出不同档次(内容深浅不同)、不同类型(面向不同发展方向)的课程版本,供各专业选择。为了尽快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专业背景,明确专业学习方向,建议各专业在第1或第2学期开设《××学科(专业)导论》课程,1学分,由资深教授或外聘专家开设。

3. 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专业基础课程是加深专业基础和拓宽专业技能的课程,是主修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按宽口径原则设置,以拓宽专业面向。

4. 专业课程模块

专业课程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应该注重反映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鼓励设置引导性专业方向模块。模块及其课程的设置要兼顾前沿性和实际性。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 3学分。

5. 自主个性化学习课程模块

自主个性化学习课程是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实现共性培养平台上发挥个性化、挖掘学生潜力和特长,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在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不同特点,并与一定的专业设置模式和课程结构相配套,要求学生利用课外时间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自主学习,发挥个人特长,扩展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自主个性化学习课程模块要求各专业学生通过各种形式获得至少10个学分。学生可通过各类竞赛、科技成果、科技创新活动、论文发表、证书认证等五大类项目途径获得自主个性化学分。具体学分认定和管理见《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实施办法》、《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考核标准一览表》及《学院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二)分类型设计课程体系

我校为教学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可分为研究型人才,专业型人才及应用型人才三大类。

研究型人才指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科学前沿、研究能力较强、能创造性地应用乃至发展科学理论与技术的人才。

专业型人才指某一个专业领域具有较多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的高级专门人才

应用型人才指具有必要的科学理论知识,较强的实践应用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的人才。

各专业应在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部分明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类型,也可根据专业内涵和发展方向,将同一专业分成不同的培养方向,单独制定分方向的培养方案(招生班级数2个以上的专业方可分方向制定),并根据培养目标定位,科学合理地构建本专业课程体系的各个模块。其中面向研究型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应注重宽口径、厚基础;专业型人才应侧重学科、专业知识的加强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加强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的应用性部分,同时侧重专业知识的加强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各专业各课程模块学分占课程总学分(含自主分)的比例可参照下表执行

研究型

专业型

应用型

基础课程

模块

通识基础课程

60

57

54

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模块

专业基础课程

34

37

40

专业课程

自主个性化学习模块

6

6

6

六、若干基本规定

(一)学制规定

标准学制为4年,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学时、学分及考核性质规定

1.培养方案中各培养环节学分计算办法

1)理论课程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

2)体育课每16学时计0.5学分;

3)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如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每教学周计1学分;

4)军事训练、社会实践、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每教学周计0.5学分。

5)实验课时按照培养方案中列出课时数的1.5倍实施,上机课时按照培养方案中列出课时数的2倍实施, 课时数以外时间可安排学生做课前预习和课外复习等。

2.毕业学分与学时要求

各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控制在160分左右(不含自主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方案的专业的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左右),课程教学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各专业制订教学计划时,在保证课程先行后续关系及课程结构体系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执行计划的均衡性,每学期理论教学周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8学时以内。

3.选修学分比例规定

所有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必修课是指要求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又分为限选和任选两种,限选课(即限制性选修课)是指学生在限定的范围内选学的课程,任选课(即任意性选修课)是指学生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选学的各类课程,包括其它专业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

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选修学分(含限选和任选)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0%。备选学分原则上应为应选学分的1.52倍。

4.实践学分比例规定

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环节、独立设课的实验及课内实验、上机)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0%

5.考核性质规定

原则上通识基础、学科基础、专业基础课程模块课程考核性质均应为考试;专业课程模块的考核性质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集中实践环节除毕业设计考核性质应为考试外,其余均为考查。

(三)开课单位规定

通识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中的平台课程应由学校指定学院(部、处)统一开设。对于已有归口的平台课程,其它学院不得随便开设,如因专业特殊性需本学院开课,需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主题词:印发 培养方案 原则意见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1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