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发(2011)13号
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的通知》(校教发〔2007〕11号),为鼓励我校教师、教辅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也为宣传、推广我校优秀教学成果,并为2011年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充分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已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获得2009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 申报成果应为2006年以后所取得。
三、申报办法
1.评选数量:2011年学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3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5个。
2. 各有关二级单位仅限推荐一等奖与二等奖,原则上推荐名额不超过6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2。
3. 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10年12月底。
4. 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5. 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各单位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并按EXCEL格式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xyjk@njupt.edu.cn;
(2)成果申报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2)一式10份;
(3)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10份;
(4)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请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见附件3),认真准备材料,并由学院或二级单位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否则一票否决,还将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6.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
四、省级教学成果推荐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限额,在2009年和2011年评出的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要求待省教育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李兵;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49;电话85866287;电子信箱:jwc-jxyjk@njupt.edu.cn。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
附件:
1. | |||
2. | |||
3. | |||
4. | |||
5. |
主题词:教学成果 评选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