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关于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07 浏览次数: 760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发(201119


关于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7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教发〔201113)精神,为鼓励我校教师、教辅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也为宣传、推广我校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2009年和2011年评出的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6项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材料

材料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十份;

材料2、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十份;

材料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2009年校级特等奖、一等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请按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1415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其中材料1、材料2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2011年新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并拟申报201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请在填报校教学成果奖相关申报材料的同时,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关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成果展示网站

申报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包括2011年新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可根据需要制作成果展示网站,并在网上填报时提供相关链接地址。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尤伟;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49;电话85866287电子信箱:jwc-jxyjk@njupt.edu.cn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一年四月七

 


 

主题词:教学成果  申报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14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