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23 浏览次数: 1134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发(20123


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

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3号)(附件2)文件精神,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专业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请参阅附件1要求。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积极申报,并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附件3)于2012229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rong@njupt.edu.cn,同时将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后从上报项目中遴选推荐。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汤蓉     电话:85866287

              

附件:

1.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2.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专业 改革 项目 申报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22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