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规定

发布者:刘允发布时间:2013-01-19浏览次数:1593

                                                                                     校教发〔20112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规定》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一年二月二十八

 

 

南京邮电大学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规定

教学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较为深入和综合的实习。其目的是通过深入企业和生产第一线,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理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这对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全校各专业都必须建有相应的实习教学基地。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1.实习基地是指具有稳定的实习场所并签有协议。

2.实习基地能够承担具体的实习教学任务,有实习项目。

3.实习基地有稳定的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

4.实习基地的场地、设施能够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5.实习基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实习基地的途径

1.实习基地由各学院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2.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共同建立实习基地。

三、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1.学校与共建单位本着以人为本、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共建实习基地。

2.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等方面为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提供方便。

3.学校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为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

4.学校相关学院需定期与实习基地负责人联系、沟通,维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5.实习基地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技术力量等实习条件,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使学生在实践中巩固所学知识,得到锻炼和教育。

6.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生活方面的便利条件。

7.实习基地要悬挂实习基地标牌。

8.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四、实习基地的审批与管理

1.审批程序

1)申请。有关专业所在学院在对待建基地初步考查的基础上,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达成建立实习基地的初步意见,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申请书》,上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审核。教务处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主要对设立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符合建立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提出意见。

3)签订协议。学校批准后,校级实习基地由教务处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院级实习基地由学院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受益学生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合作年限等项目。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应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三年。协议一式三份,由教务处、实习基地所在单位、学院各执一份。

4)基地挂牌。签订合作协议后,统一挂“南京邮电大学XXXX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基地共建双方协商确定。实习基地铜牌由学院订做,铜牌规格一般为长6090cm,宽4060cm

2.基地建设的管理

1)基地管理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检查和评估。学院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与共建单位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搞好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检查,并应有专人负责。

2)各学院要建立实习基地的资料档案,内容包括基地概况、承担实习或实训项目、规模容量、基本设施设备、专业特点及基地负责人、现场指导教师等情况,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与管理,每学年初应根据实习教学的要求制订实习基地工作计划,学年末要对实习基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不定期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教学情况。评估结果优秀的基地,学校将给予奖励。对协议到期但建设良好的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五、附则

本规定自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申请书

       2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书

主题词:实习基地  建设  管理  规定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228印发

 

     

 

 

 


附件1

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申请书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地名称

 

协议书起止日期

 

基地所在单位负责人

 

基地所在单位地址

 

基地所在单位电话

 

基地拟接受实习安排

实习专业

实习(实践环节)或课程名称

每批

人数

每年

人数

备注

 

 

 

 

 

 

 

 

 

 

 

 

 

 

 

 

 

 

 

 

 

 

 

 

 

基地现有条件(可附续表

基地占地面积

 

基地距学校路程

 

教学条件

(设备条件或师资力量、指导力量、规模)

 

生活设施

(实习生在基地的

食宿情况)

 

组织管理

(基地领导重视程度、有关实习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管理情况等)

 

其他情况

 

(可附续表)

基地建设的发展规

 

 

经费投

建设项目

 

主管领导签名(院章):                                

(盖 章)                                

                   

 

 

 

附件2

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南京邮电大学                       学院 

乙方:                                       

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学生实习场所。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规定》文件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以人为本、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协商决定共同建立实习基地,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立南京邮电大学     

                  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地点设在乙方。

二、甲方职责

1.与乙方协商制定实习方案。

2.聘任乙方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人员为实习指导教师。

3.选派带队教师,教育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相关企事业的规章、纪律。

4.发挥智力与技术优势,帮助乙方进行技术改造、开展校企合作。

5.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提供方便,为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三、乙方职责

1.与甲方协商制定实习方案。

2.选派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人员指导学生的实习。

3.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技术力量等实习条件,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使学生在实践中巩固所学知识,得到锻炼和教育。

4.为学生提供生活方面的便利条件。

5.如因非人为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实习任务时,需提前      天通知甲方。

6.悬挂实习基地标牌。

四、本协议有效期     年,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教务处、相关学院和乙方各执一份,自xxxxxx日至xxxxxx日止,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需要,可再续签。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