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发〔2015〕36号

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179名,含6名研究生支教团名额。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歩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高校学生司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发〔2015〕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推免生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我校2016年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具体负责推免生工作。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原则、具体方案、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经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设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推免生工作的落实,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推免生接收办法、专业确认和接收学生的体检组织等工作。
各学院按“管理办法”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有导师代表参加,工作小组名单应与学院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和考核方案一起于9月14日前报学校教务处,考核方案将在教务处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二、推荐方法
(一)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按照我校“管理办法”确定“学院推荐各专业综合排名和考核方案”,专业综合排名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占总评价分75%左右)、学生能力排名(占总评价分15%左右)及专业面试成绩(占总评价分10%左右)等。学生能力排名方法参见学生手册中的《学生能力测评办法》第二条中第2和第3款。专业面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鼓励学院在制定“学院专业综合排名和考核方案”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本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各学院必须将确定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和校团委备案,并在学院公示后方可正式开始推荐免试工作。按照公布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对满足推荐条件并报名的学生进行统一推荐资格排名。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时,按照1:1.3的人数推荐并明确排序。
(三)推免名额中6名用于“研究生支教团”。
三、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合理安排推免生名额的分配,进一步提高推免生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的精神,根据2015年3月26日2012级本科在籍学生数,按1.77%(贝尔英才学院按照30%)和在本科生招生录取过程中已确定为本硕连读的学生进行分配,并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计划专业、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省重点专业、省卓越计划专业、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序列学科和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学科予以一定奖励。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 学院代码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合计 | |
| 00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5 | 1 | 23 |
| 广播电视工程 | 1+1 | ||||
| 通信工程 | 5+7 | ||||
| 信息工程 | 1 | ||||
| 002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1+3 | 1 | 14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5 | ||||
| 微电子学 | 1+1 | ||||
| 003 | 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工程 | 2+3 | 8 | |
|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 2+1 | ||||
| 004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4 | 16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 | 1 | ||||
| 软件工程 | 1+1 | ||||
| 信息安全 | 2+2 | ||||
| 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 | 2 | ||||
| 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服务外包) | 1 | ||||
| 005 | 自动化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1 | 14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1 | ||||
| 电气信息工程 | 1 | ||||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1+1 | ||||
| 自动化 | 1+5 | ||||
| 00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化学 | 1+1 | 2 | 8 |
| 材料物理 | 1+1 |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 | ||||
|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 1 | ||||
| 007 | 物联网学院 | 网络工程 | 2+1 | 5 | |
| 物联网工程 | 1+1 | ||||
| 008 | 理学院 | 统计学(统计信息) | 1+1 | 6 |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1 | ||||
| 应用物理学(信息物理) | 1+1 | ||||
| 009 |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 地理信息系统 | 1 | 4 | |
| 生物医学工程 | 1 | ||||
| 测绘工程 | 1 |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r) | 1 | ||||
| 010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广告学(网络传播) | 1 | 3 | |
| 数字媒体艺术 | 1 | ||||
| 动画 | 1 | ||||
| 011 | 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1 | 22 | |
| 工商管理 | 1+3 | ||||
| 工商管理(r) | 1+1 | ||||
| 财务管理(r) | 2+1 | ||||
| 人力资源管理 | 1+1 | ||||
| 人力资源管理(r) | 2+1 | ||||
| 市场营销 | 1+1 | ||||
| 市场营销(r) | 1+1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1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r) | 1 | ||||
| 012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2 | 5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r) | 1 | ||||
| 统计学(r) | 1+1 | ||||
| 014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1 | 5 | |
| 公共事业管理(r) | 2 | ||||
| 社会工作(r) | 1 | ||||
| 行政管理(r) | 1 | ||||
| 015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1 | 4 | |
| 英语(语言文学) | 1 | ||||
| 英语(实用翻译) | 1 | ||||
| 英语(r) | 1 | ||||
| 016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教育技术学(网络教育和知识工程) | 1 | 2 | |
| 数字媒体技术 | 1 | ||||
| 017 | 贝尔英才学院 | 理工科强化班 | 21 | 21 | |
| 018 | 海外教育学院 | 工商管理(纽约理工) | 1 | 6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纽约理工) | 1 | ||||
| 数字媒体技术(纽约理工) | 1 | ||||
| 通信工程(纽约理工) | 3 | ||||
| 研究生支教团 | 6 | 6 | |||
| 校机动名额 | 7 | 7 | |||
| 合计 | 175 | 4 | 179 | ||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做好2016年推免生工作,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生工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透明,名额和推荐方案公开,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异议和申诉。
3.推免生正式推荐时,学生须签署《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三),不再允许报考全国统考、出国攻读研究生和就业,不得放弃,以免造成名额浪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原则、推荐办法、名额分配、政策解释等事项,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2.各学院于9月14日(星期一)前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学院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和考核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备案,并上网公示。
3.9月16日(星期三)前完成学院级推荐工作并将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组织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填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于9月17日(星期四)17:00前将推荐表、推免生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学校于9月21日(星期一)左右召开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初步确定179名推免生名单。
5.9月23日(星期三)前,召开校招生委员会会议,审定179名推免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工作纪律
1.认真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掌握推荐和接受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
2.学院应严格按公布的方案完成学院的考核推荐工作,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截流”推免生名额,甚至照顾各种关系。
3.要加强对推荐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校纪委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一: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附件三: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校发〔2015〕号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509).doc
主题词:推荐 免试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