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2级本科学生即将毕业,请组织相关学生核对任选课学分、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和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获得情况,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选课学分
(一)原南京邮电大学学生
按照本科培养计划要求,2012级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教育学分(以下简称任选课学分)必须修满8学分,为做好2012级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工作,请学院通知这部分学生核对所修任选课学分是否已经满足培养计划要求,如未满足,请敦促欠任选课学分的学生上网补报任选课,避免因此影响毕业。
(二)原人口学院学生
按照普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2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通识选修课学分(以下简称任选课学分)必须修满8学分,专科学生在校期间通识选修课学分(以下简称任选课学分)必须修满6学分,为做好2012级本科毕业班学生、专科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工作,请学院通知这部分学生核对所修任选课学分是否已经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如未满足,请敦促欠任选课学分的学生上网补报任选课,避免因此影响毕业。
补改选日期为:2016年2月24日(第一周周三)9:00—2016年3月8日(第三周周二)16:00,逾期网上选课系统将关闭。
二、自主个性化学习分、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
(一)自主个性化学习分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实施办法》规定,2012级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自主个性化学习分10分。截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时获得自主个性化学习分15分以上者为优秀,13-14分为良好,11-12分为中等,10分为及格。学生的自主个性化学习按10学分标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按成绩等级计算学分绩点系数。请学院组织核查2012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获得情况,对于未达到10学分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2012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审核情况统计表》,细化落实解决方案,通过各种途径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因此影响毕业。此表格请于2016年3月16日(第四周周三)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二)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
根据原人口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原人口学院本科生应修满6学分,专科生应修满4学分。根据学分记录程序要求,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原则上本科需在前七个学期内修满,专科需在前五个学期内修满。请学院组织核查2012级本科学生、专科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获得情况,对于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2012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审核情况统计表》,细化落实解决方案,通过各种途径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因此影响毕业。此表格请于2016年3月16日(第四周周三)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务处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