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做好2013级国防生和部分学院申请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以下简称提前毕设)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防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 选题、下达任务书 | 本学期第10周前 | |
| 开题报告 | 本学期第10—12周 | |
| 中期检查 | 本学期第17周 | |
| 外文译文批阅 | 本学期第19周 | |
| 撰写报告(论文) | 本学期第20周 下学期第1—2周 | 寒假 |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下学期第3—4周 | |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相关说明
(1)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中符合预审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本次提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下学期第5周至暑假,国防生去部队进行见习锻炼;
(3)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绩点低于1.7且须通过重修提高绩点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4)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下学期仍有不及格课程且必须重修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5)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二、提前毕设工作安排
1.学生资格
相关学院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预审条件的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 选题 | 本学期第10周 | |
| 下任务书 | 本学期第11周 | |
| 开题报告 | 本学期第12—14周 | |
| 中期检查 | 本学期第18—19周 | |
| 外文译文翻译 | 下学期第4周 | |
| 撰写报告 | 下学期第13—15周 | |
| 答辩 | 下学期第16—17周 | |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