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年7月5日结束,现将有关成绩提交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为做好2017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对于本学期有毕业班学生参加考试的课程,请在学生考试后尽快组织教师阅卷,并于7月6日16:00前提交考试成绩。
(1)7月5日17:00之前提交成绩时,必须所有成绩全部录入后方可提交。
(2)7月5日17:00至7月6日16:00提交成绩时,可以先提交毕业班学生成绩(非毕业班学生成绩可为空),打印《成绩登记表》,并将《成绩登记表》送学院、教务处各存档一份。待非毕业班学生的成绩确定后,再补充录入并提交非毕业班学生的成绩。(任课教师在补充录入非毕业班学生成绩的过程中,不得修改已提交的毕业班学生的成绩!)
注:第(2)项做法仅限于含有毕业班学生的课程,可提前录入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如全部是非毕业班学生参加考试的课程,必须录入所有成绩后方可提交,成绩不能为空。
2、非毕业班学生成绩须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7年7月12日16:00关闭。请通知各位教师务必及时上网提交成绩并打印《成绩登记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录入和打印。
3、为避免跟班重修学生成绩提交出现遗漏的情况,请各学院(部)各门课程指定一名教师负责组织该部分学生的成绩录入。
4、个别课程确有需手写成绩提交的,请集中在一份《手写成绩登记表》上,由承办教师、系(中心、教研室)主任签名后交至教学秘书处。
5、承办教师将《手写成绩登记表》上交学院(部)后,请教学秘书尽快(最迟不得超过7月12日,毕业班学生手写成绩不超过7月7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及时整理成绩记录。《手写成绩登记表》由教学秘书(或学院(部)有关人员)提交至教务处,不允许由学生代送。
特别提醒:按照教发[2017]9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少数民族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本学期起,请相关任课教师对少数民族班学生的成绩记载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成绩提交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吴莉,85866256。
教务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