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关于对2014级部分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格预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783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4级国防生和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专业学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学院学生、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和贝尔英才学院相关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至本学期第十周开始。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需要对这部分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进行预审查(以下简称资格预审查)。为做好资格预审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请相关学院按照下面的要求完成资格预审查工作,并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教务处审核后将及时公布资格预审查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预审查内容

历年取得的必修课与限制性选修课累计学分(资格预审查阶段暂默认学生已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第7学期开设的、学生已选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学分)与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的总学分差距小于等于16学分者,可以申请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本次未通过资格预审查的学生,若在下学期初的毕业设计资格审查中符合条件后,届时再向所在学院提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

学校将于下学期初对通过本次资格预审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内容备注
10月23日相关学院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对照专业培养方案严格进行资格预审查资格预审查阶段暂默认学生已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第7学期开设的、学生已选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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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学院将预审查通过及未通过学生名单报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11月3日教务处复核,与学院确认最终名单并公布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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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

1.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资格预审查。

2.请相关学院将资格预审查结果通知学生,要求学生了解自己所欠学分情况,请学生核对,并签名确认;特别是不及格学分大于16的学生,务必请学生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

3.请以学院为单位根据资格预审查的结果对学生名单分别进行分类汇总(A.不及格学分小于等于16学分,本学期可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B.不及格学分大于16学分,本学期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将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资格预审查通过学生名单(见附件1)以及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资格预审查未通过学生名单(见附件2)按照规定的时间报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

附件1-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资格预审查通过学生名单.XLS

附件2-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资格预审查未通过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