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关于发布《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2487

  教发〔201738

关于发布《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更名为《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本规定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教发〔201642号)同时废止。

  

                         2017121

附件:

1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工学类、理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等).doc

2.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文学类、法学类等).doc

  

  

  

  

主题词:2018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规定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7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