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关于取消学生清欠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8-11-09浏览次数:7582

各相关学院:

为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深入贯彻教育部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过程考核;系统梳理、修订完善在校大学生学习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学校将继续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加强学习过程管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

1.学校严格贯彻落实取消“清考”制度的相关要求,将不再安排在校本科生清欠考试,不通过的课程只能以重修的形式获得学分。

2.对于2015级(大四)学生本学期应重修而未报名重修的课程,学校酌情于1116日前给予一次重修报名的机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跟班重修或单开班重修。对于下学期需重修的课程,原则上需按照教务处相关通知规定的选课时间报名参加重修。

希望全校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学业,重视学习过程,在相应学期内修满课程和要求学分。若出现未通过课程,请及时参加重修。在毕业前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的,只能申请延长学制或者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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