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9-08-28浏览次数:17920

  校教发〔201928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195号)和江苏省教育工作会议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本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和实际情况,现制定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高校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意义。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的建设目标,对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梳理和规范,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完善建设与管理机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发展所需的基层教学组织,完成对原有系、教学/实验中心、教研室、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的梳理和规范,通过基层教学组织的常态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为各项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激发一线教师深入参与教学、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主体意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升,培育形成全校上下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教学质量文化,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通过2-3年的建设,实现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三制”与“三化”。“三制”指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考核制管理、基层教研活动实行备案制管理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实行聘用制管理。“三化”即常态化、现代化和成果化。常态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机制,保障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研组织活动的定期和长期开展,形成常态化工作;现代化,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技术与教研组织活动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深度融合,创新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成果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情况、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业绩等形成成果化内容,开展成果交流与推广。

三、建设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教材、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

(二)特色化原则。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定位,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目标,灵活设置基层教学组织的名称、组织形式等。

(三)有效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须着眼可持续发展和组织活动的常态化开展,应以达到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及保障教学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为目的。

(四)全覆盖原则。将全体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纳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全员、全过程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教学活动、日常管理、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四、设立流程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实行备案制。由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后设立。在符合学校专业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参照“教学单位—系”、“教学单位—教学中心”、“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等多种模式组建。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原则上应涵盖专业或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和相关人员。每位教师只能担任1个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五、工作任务与要求

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改革成效、课程建设成果、课堂教学效果等为抓手,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任务与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师德师风,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和研讨党、国家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教学规范等文件,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树立良好的教风,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为教师个体的教学发展提供专业支持。有计划组织教师申请赴国内外高校进修培训。

(二)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制定。按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要求,通过严格落实新教师培训制度、首开课试讲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同行听课制度等,严把教学质量关,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任务。新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结项后,未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批准,不得独立开课或承担教学任务。

(三)服务专业发展,建设教学资源。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参与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方案,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等建设与应用。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开展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四)组织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讨。通过建设与应用新型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等)、选用或撰写优质教材(含信息化教材)、结合新型教育技术方法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科教融合等,在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上进行有效探索,推动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改革中。引导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推动教师运用教育理论和研究指导自己的教学,并在学术层次上对教与学的客观规律进行研究,推动教学学术的深入开展。

(五)组织集体备课,规范课堂教学。有计划、有目的、认真合理地安排本组织集体备课,集体研究制定高质量的教案或讲义;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并开展同行评议;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创新教学方法。规范课堂教学,遵守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水平。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指导、检查和督促。

(六)开展教学反思,完善教学评价。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再认识、再思考,对课程考试成绩、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反思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有效开展多种形式教学评价,对于基层教学组织认定为教学不合格的人员,在职称评审、各类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七)执行教学规定,规范教学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工作规范、教师手册等管理文件和年度教学工作通知,在日常工作中落实相关要求。定期对教学档案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检查,确保教学档案完整。

(八)加强团队建设,培育教学文化。组建一支业务氛围融洽、能力互补、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教学模式,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在线发布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学术动态,促进跨学科、跨院系教师间的资源共享和教学合作,形成富有凝聚力的、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六、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教学单位选聘,任期3年。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全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工作,主持制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目标计划,落实上级教学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处长为副组长,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等为成员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秘书单位,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

(二)管理模式。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依托相关专业、课程(群)、实验室建设等,归所属教学单位管理;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并在业务上对基层教学组织予以指导和考核。

(三)条件保障。教学单位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对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承担的相关工作折算工作量(或提供相应津贴)。

(四)评估考核。学校将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检查、教学水平评估、专业综合评估、品牌专业验收等的重要指标。教学单位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监督检查,跨学科、跨院系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由牵头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激励制度以表彰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学单位和基层教学组织。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各类评奖评优、职称评审等优先支持。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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