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教学考核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48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意见》(校发〔2016〕14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1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教学考核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331以前入职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教师。

(二)需完成的教学培训任务和提交的验收材料

1.青年教师、导师和所在学院需完成《意见》中规定的所有职责和培训任务。

2.参培教师须达到《意见》中申请主讲教师资格需具备条件的第(1)项和第(2)项。

3.本学名师课堂至少观摩1课时“翻转课堂”至少观摩1课时。本项观摩培训计入上述第2项之(2

4.选修完成至少1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设的网络平台课程,提交学分修读证明;或选修完成至少1门教学方面的MOOC,提交修读完成截图。

5.在导师任教的课堂(或实验)至少试讲1课时。

6.提交微课教学视频1个

7.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验收表》。(1式1份)

8.提交《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

9.提交教学研究论文1篇(1式5份)。

以上材料经参培教师所在单位审核后,于1214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验收。

(三)考核验收时间

原则上应在201912月底前完成。

(四)考核验收的组织

1.考核验收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集中组织,各相关学院协助完成。验收专家校内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主要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参培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参培教师的导师、相关学科骨干教师(本学院省级或校级教学名师)等人员组成。

2.参加验收的青年教师需讲授1个完整的教学节段,时间为10-15分钟,教学内容自行选择,并提供讲授内容的教学设计1式5份);汇报导师制期间教学培训情况,时间为5分钟;播放本人的微课教学视频,专家评审与指导。

3.验收专家组对参培教师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等级不超过验收人数的1/3。

4.验收结束后,中心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对青年教师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定,并核算导师工作量。

(五)延期验收

参培教师不能按照导师制预定时间完成培训的,其本人应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由所在单位同意后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延期最长时限为1年。导师制培训未结项验收的老师,原则上不允许独立授课。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941日~2019930期间入职并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的教师。

(二)中期检查时间

原则上与考核验收工作同步进行。

(三)需完成培训任务和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

1.青年教师、导师至少需完成《意见》中规定的1学期的培训职责和任务。

2.本学名师课堂至少观摩1课时“翻转课堂”至少观摩1课时。本项观摩培训计入校级教学培训中。

3.选修至少1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设的网络平台课程1门教学方面的MOOC(可结项验收前再提供修读完成证明)。

4.提供微课教学视频1个

5.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中期检查表》(1式1份)

6.提交《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

(四)中期检查的组织

1.中期检查要求参见上述“考核验收的组织要求

2.参加中期检查的青年教师需汇报导师制期间教学培训情况,时间为5分钟;播放本人的微课教学视频,专家指导。

 

联系人:陈嫒琳,85866570 邮箱:jwc-jsfz@njupt.edu.cn

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

1.2019-2020-1“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待考核验收名单

2.2019-2020-1“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待中期检查名单

3.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验收表

4.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中期检查表

5.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项目培训延期申请表

6.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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