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级本科学生即将毕业,请组织相关学生核对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和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获得情况,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创新拓展(自主)学习实施办法》规定,创新拓展模块要求2016级各专业学生通过各类竞赛、科技成果与授权专利、科技创新活动、论文发表、证书认证、创新研修课程等自主个性化学习方式获得至少10个学习分,按10个学分计入成绩单,并按照获得学习分数量记载成绩。为强化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规定通过科技成果与专利、论文发表、竞赛、创新研修课程及科技创新获得的创新类学习分不少于2个,学院层面及社团级别获得的学习分最多记2个。获得10个学习分为合格,11-12为中等,13-14为良好,15以上(含15),且其中创新类学习分4分及以上为优秀。
请学院组织核查2016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获得情况,对于未达到学分标准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2016级自主个性化学习分未达标学生情况统计表》,细化落实解决方案,通过各种途径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因此影响毕业。此表格请于2020年4月27日(第十一周周一)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附件1:2016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审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2:自主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15日
附件2-自主分考核标准一览表(2019.11.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