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关于做好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兴发布时间:2021-01-21浏览次数:163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见附件4)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见附件3)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好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普通高等本科、专升本、专科的在校和在籍学生(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暂缓注册等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学生名单(见附件5),由辅导员向学生传达相关通知精神,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申报原则及时核准和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并将最终核准及补录结果(附件2)汇总电子及纸质签字盖章版本,于20213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行政南楼251办公室,邮箱:jwc-jwglk@njupt.edu.cn),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以及信息项具体字段要求请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2131日之前完成核准和补录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录工作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有需要的学生家庭可以进行信息补录,没有需要的学生家庭信息不进行补录。

2、所填信息需保证真实、准确。

3、本次核准和补录工作时间紧、数据大,要求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填报。

4、附件2中填报字段中“SFZZ”表示“是否在职”,附件5中为各学院学生信息表格,凡注册学籍学生“是否在职”字段均为“否”,其他保留学籍、休学、暂缓注册学生的“SFZZ”字段则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5、因所涉及范围较广,请注意填报信息的保密性

620193月曾补录过的学生(附件5中有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已存在)不管是否修改,均需要填报在附件2(放弃申报者无需填写)。

 

附件:附件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附件3: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教财厅函[2018]29号_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doc

   附件5:我校普通高等本科、专升本、专科的在校和在籍学生名单信息

 

教务处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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