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者:陈兴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101

南京邮电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为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的需求,坚持“以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推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促进以学生在线学习为补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特制定(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学为中心,应用导向”的理念,按照“学校支持、学院负责、教师投入、学生参与”的原则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以国家一流课程建设为引领,建成一批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以此带动教师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利用我校已建成的在线课程资源,并结合国内外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翻转课堂教学及其他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的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的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与过程评价结合的转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具体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规划与指导;成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推进工作组,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

三、建设原则

(一)学为中心,应用导向。坚持以学为中心,应用导向的指导理念,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工作。以用促建,建设与应用相结合,通过翻转课堂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将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到课堂教学中,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并在实践中予以优化,提升课程及教学质量。

(二)立项遴选,凸显特色。采用立项与遴选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

(三)多方投入,保证质量。按照“校院共同资助、教师投入、学生参与”的原则稳步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学院要把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作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积极投入,确保质量。

四、建设流程与要求

(一)课程立项

学校每年以立项形式支持若干门在线课程建设。课程立项采用重点推荐和申报制结合,经课程负责人申报、院(部)初审后推荐,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二)课程建设

1.内容要求。立项课程内容涵盖该课程完整、系统的知识点,适合网上公开教学使用;课程应以知识点为基本单元组织教学内容和整体的教学设计(知识点视频长度一般为2-15分钟);课程上线以周为单位安排学习进度。

2、团队要求。课程建设团队应结构合理,原则上须包含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技术支持、助教等。

3、课程制作。课程建设立项后,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制作方式与合作公司,授课教师须提前制作一个2-10分钟样片,提交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组审核,审核合格后作为该课程视频制作的统一标准,其他视频的制作需至少达到此标准要求;课程视频及其他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课程应用

1、课程上线。课程完成建设以后,须将完整课程内容上传校内课程云平台,并参与课程验收,提交内容需经校内相关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课程运行。在线课程完成验收后1年内,须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所开课程的教学计划须向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备。未按要求开展课程教学应用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3、面向社会开放。学校鼓励具备条件的课程面向社会开课,扩大我校课程社会影响力。

4、学分认定。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开展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的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习过程认定,学校承认在线开放课程的有效成绩;在线开放课程成绩一般应由在线学习成绩、线下课及线下考试成绩等组成,各部分成绩构成比例由教学团队在开课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通过教务系统选课报名的方式进行,成绩由课程团队负责人登录至教务系统。

5、课程评价。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业绩点认定

学校按照《南京邮电大学业绩计算办法》核算教师在课程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混合式教学和对外开课等方面的教学业绩点和奖励业绩点。

(二)经费管理

学校通过校级立项、院级支持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相关收入由学校统一管理。

(三)技术支持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课程平台的建设与技术支持,并提供平台使用的技术培训与课程上线帮助。负责对建课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在课程执行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对课程内容(包括简介、视频、习题等)进行技术性把关,确保与课程平台的衔接。

六、其他

(一)版权

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保证所建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在国内外在线开放平台上线的在线开放课程版权,以及课程运行产生的学习者学习行为数据归南京邮电大学所有。

(二)政治导向

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保证所建课程政治方向正确,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课程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可行性和规范性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适合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三)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