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5 浏览次数: 1370

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在2018年秋季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初审,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做好落实安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9月14日之前,上报申请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书面申请。

2、9月21日之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课题、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地点、类型、类别等有关信息,即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3、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2017年11月印发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018年秋季毕业设计(论文)于9月24日起至12月28日止,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