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9569

 

校发〔201839

  

各学院: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216(8名研究生支教团名额、1名国防科技大学接收我校自动化专业学生补偿名额)。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发〔2018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19年推免生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统一领导我校2019年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工作。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原则、具体方案、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经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设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推免生工作的落实,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推免生接收办法、专业确认和接收学生的体检组织等工作。

各学院按“管理办法”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院2019年推免生工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有导师代表参加,工作小组名单应与学院推荐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和考核方案一起于96日前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和校团委,考核方案将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二、推荐方法

(一)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按照我校“管理办法”确定“学院推荐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和考核方案”,专业综合排名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占总评价分75%左右)、学生能力排名(占总评价分15%左右)及专业面试成绩(占总评价分10%左右)等。学生能力排名方法参见2015级本科学生手册中的《学生能力测评办法》第二条中第2和第3款。专业面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鼓励学院在制定“学院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和考核方案”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各学院必须将确定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和考核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和校团委备案,并在学院公示后方可正式开始推荐免试工作。按照公布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对满足推荐条件并报名的学生进行统一推荐资格排名。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时,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每个专业备选1,并明确推荐排序和备选人选。

(三)推免名额中8名用于“研究生支教团”,1名用于国防科技大学接收我校自动化专业学生(需参加国防科技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三、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合理安排推免生名额的分配,进一步提高推免生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的精神,根据20183262015级本科在籍学生数,按2.32%(贝尔英才学院按照30%)进行分配,并对创新创业人才、管理创新人才、国家卓越计划专业、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序列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立项和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学科予以一定奖励,对上一年度推免工作管理不力的学院予以一定惩戒。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

名额

合计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8+4(专业奖励)

2(学科奖励)

24

电子信息工程

4+3(专业奖励)

广播电视工程

1

信息工程

2

2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3+3(专业奖励)

1(学科奖励)

21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2+1(专业奖励)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7+1(专业奖励)

电信工程及管理

1

3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1(专业奖励)

2(学科奖励)

16

信息安全

3

软件工程

2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2

软件工程(NIIT合作嵌入式培养)

1

4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3+3(专业奖励)


13

测控技术与仪器

2+1(专业奖励)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2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1

3(学科奖励)

8

材料物理

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

6

物联网学院

物联网工程

2


5

网络工程

3

7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1


5

应用物理学

2

应用统计学

2

8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1


5

测绘工程

1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

地理信息科学

2

9

传媒与艺术学院

广告学

1


4

数字媒体艺术

1

动画

2

1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2+1(专业奖励)

1(学科奖励)

16

市场营销

3

财务管理

2

人力资源管理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电子商务

1

物流管理

1

11

经济学院

经济学

2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经济统计学

1

金融工程

1

12

社会与人口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3


7

社会工作

1

行政管理

2

劳动与社会保障

1

1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


5

日语

2

翻译

1

14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1


3

教育技术学

2

15

贝尔英才学院

相关专业

34


34

16

海外教育学院

通信工程(纽约理工)

2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纽约理工)

3

数字媒体技术(纽约理工)

1

财务管理(纽约理工)

2

研究生支教团

8


8

国防科技大学接收我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自动化专业)

1


1

创新创业人才

20


20

管理创新人才

8


8

合计

216

216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做好2019年推免生工作,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生工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透明,名额和推荐方案公开,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异议和申诉。

3.推免生正式推荐时,学生须签署《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不再允许报考全国统考、出国攻读研究生和就业,不得放弃,以免造成名额浪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原则、推荐办法、名额分配、政策解释等事项,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2.各学院于96日(星期四)前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学院推荐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和考核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和校团委备案,并上网公示。

3.各学院于912日(星期三)前完成学院级推荐工作并组织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填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于913日(星期四)16:00前将推荐表、推免生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学校于918日(星期二)召开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初步确定216名推免生名单、备选名单和备选顺序。

5920日(星期四),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审定216名推免生名单、备选名单和备选顺序,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工作纪律

1.认真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掌握推荐和接受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

2.学院应严格按公布的方案完成学院的考核推荐工作,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截流”推免生名额,甚至照顾各种关系。

3.要加强对推荐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校纪委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一: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doc

附件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专项)评选办法.doc

附件四: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创新专项)的补充规定.docx

附件五: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doc

 

  

  

                                                           201894

  

附件一:

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按照党委发〔201620号文件调整)

  

长:杨

副组长:刘陈、王承宽、王宗荣、蒋国平

员:郑宝玉、赖文勇、张玲华、张敏、胡玉东、李晓华、王红兵、沈建华、程勇、黄海平、陈小惠、沈清明、魏建香、赵洪牛、王俊、杨振和、骆公志、王子敏、张振亮、臧庆、刘永贵、王海艳、方子纯、彭国香

秘书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